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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》新解阳货篇17.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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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6-8 13:12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【原文】
17·9 子曰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。诗,可以兴(1),可以观(2),可以群(3),可以怨(4)。迩(5)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
【新解】
孔子说:“学生们为什么不学《诗》,诗,可以使人兴奋,也可以从中看到许多人文历史和风土人情,还可以以诗会友,更可以独自吟诵发泻内心的愁怨。近还可以事奉父母,远可以事奉君王;还能更多的认识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。”
注:夫:代词,指孔子编辑整理的《诗经》,《诗经》原称《诗》。兴:奋发。观:更多看到。
【评析】
《诗经》是一部百科全书,此章乃孔子例举了七项学诗的好处。


来源: 《论语》新解阳货篇17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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