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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把最好的留到最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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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1:1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

别把最好的留到最后

文/飞雪

       一年前,买了个电水壶。款式新,既有低位线,也有高位线,呈透明设置。更重要的还可保温。所以一直都没舍得用。都是用锑锅烧开水,然后倒入开瓶中。后来嫌麻烦,改用电水壶。殊不知,从没用过的电水壶,居然漏水。找商家嘛,过了保质期。去维修嘛,不甘心。真是郁闷。本该把好的,贵重的留到最后用,却换来懊恼和沮丧。早知现在,何必当初。世上没有后悔药。只得认命。

       通过这次,我吸取了教训。需要的东西要么买,要么不买。买了就用,不要搁置。要学会享受。不然再好的东西也会变坏。再贵重的东西也会一文不值。

       不仅东西如此,其他如:刚买来的水果、买来的零食、买来的新衣、买来的新鞋等等,都要舍得,买回来就用才能发挥极致。否则,存放久了,就坏了、烂了。那才真正可惜。你表面是节约,其实是花得更多。

       日常生活中,类似的例子太多了。

       隔壁的张婆婆非常节约,很少买新衣。据说五年前她过生,她女儿给她买了一件水豹大衣。张婆婆几乎很少穿。今年拿出来,有些掉毛,由于通风不够,颜色也欠佳。她女儿说了她半天。她说有衣穿。老年人,节约惯了,真拿她没办法。

      我的大姐也是这样的人,靠勤劳的双手维持一家四个人的生活。很节约,更别说买肉买水果了。上周我去大姐家,买了些肉和水果,给她拿了点钱。前天打电话问她水果吃完没有,她说没有,全部放到冰箱里了。吃点就拿出来。我告诉她,水果放冰箱久了,不新鲜,营养流失。时间长了也会烂。今天打电话说烂了几个。没法,节约了一辈子。还是老思想。

      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。也奉劝那些过分节约的人,别把最好的留到最后。要学会享受,学会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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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2:54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买的东西就要用,如果不用本身就是浪费。从法律上讲,你的权利必须及时行使,过期不候。这才有了保修期、诉讼时效等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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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3:0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要说商品有保质期,即使刑事犯罪也有诉讼时效。从社会效率讲,权利必须及时行使,如果允许总找后账,社会秩序就乱套了。效率和公正虽然有矛盾,但必须有机的协调统一,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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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3:15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比如,将人打成轻伤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不能20年以后在起诉吧,如果这样,法院不会受理的。好像不公正,但不能因为公正而忽视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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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4-21 14:22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随其自然 发表于 2020-4-21 12:54
买的东西就要用,如果不用本身就是浪费。从法律上讲,你的权利必须及时行使,过期不候。这才有了保修期、诉 ...

谢谢关注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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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4-21 14:22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随其自然 发表于 2020-4-21 13:15
比如,将人打成轻伤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不能20年以后在起诉吧,如果这样,法院不会受理的。好像不公正,但不 ...

谢谢精彩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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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6:4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般东西都有时限,不是越久越好,买了就要用,这样,才能体现价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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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6:45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欣赏飞雪副站佳作,很有生活经验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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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21 16:46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别把最好的留到最后——这句话很精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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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4-21 20:17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随其自然 发表于 2020-4-21 13:15
比如,将人打成轻伤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不能20年以后在起诉吧,如果这样,法院不会受理的。好像不公正,但不 ...

谢谢一路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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