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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喊冤的几种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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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3-3 15:2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古代喊冤的几种方式


    清朝光绪年间,在某地发生了一起强盗团伙抢劫大案。王某某作为嫌疑犯被捕,屈打成招,承认自己是强盗头子胡某某。临刑前,王某抓住最后一根稻草,高声喊冤:我是王某某,不是强盗头子胡某某,当初官府答应让我不死,我才承认是胡某某……这起冤案经过千辛万苦,曲折离奇,最终得以翻案。
    古代“盗”分为两种,一是强盗,就是抢劫。二是窃盗,就是盗窃。即使现在,刑法也分抢劫罪和盗窃罪。强盗和窃盗量刑差别很大,窃盗一般不会判处死刑。强盗即使不得赃,最轻也要流放三千里之外,如果得赃,不论主犯和从犯,一概处死。清朝咸丰以后,对强盗打击更为严厉。
    古代喊冤的传统方式有三种,封建时期的专制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秩序,表示愿听取吏民谏议和冤抑之情,在传统的法制上也允许喊冤制度的存在。

    一是“登闻鼓”制度。这是吏民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,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击鼓鸣冤。在衙门的左侧置一大鼓,有冤者可以击鼓喊冤,由官员加以记载上奏。这种制度起于汉朝。起源也有这样一段故事:汉高祖刘邦登基不久,他的一个侄儿依仗皇威,胡作非为,欺压百姓。一天,他在街上碰见了美貌的少女苏小娥,就上前调戏。一个男子见状,仗义救助弱女。皇侄大为恼怒,指示家奴大打出手。打斗中,一打手举剑刺向男子,不料失手,宝剑刺向皇侄,并致他当场丧命。打手们诬陷男子刺死皇侄,将他关进监牢。
    苏小娥和妹妹各持一面小鼓和小锣,边走边敲来到金銮宝殿,一边击鼓敲锣,一边高喊“冤枉”。鼓声和喊声惊动了皇帝刘邦。刘邦勃然大怒道:“是何人胆大,击鼓鸣锣?扰乱朝堂,拿来问罪!”苏小娥理直气壮地回答说:“小民若不击鼓,怎能面君?我的冤情怎么能伸?”刘邦问:“你有什么冤情,向朕道来。”苏小娥于是讲述了皇侄胡作非为的许多情况,并说明了打手陷害救助自己的男子的实情。刘邦立即提审男子和打手,并最终处死了打手,释放了男子。
    鉴于此,刘邦传旨,各级衙门必须在衙门口各设一鼓一钟,便利百姓喊冤鸣屈,并规定,钟鼓一响,官必上堂问案,以显示他的爱民德政。从此,击鼓鸣冤的制度就流传了下来。并且为以后历代所效法,并不断完善,宋代,设有登闻鼓院,专门受理吏民申告冤情。明,清也设有登闻鼓院,并且规定,如果吏民击鼓申冤被认为确系冤抑,则由通政司奏请昭雪。否则,就被认为越级上诉,由通政司送刑部加一等治罪。

     第二种喊冤方式就是拦驾喊冤。一般是喊冤者手举状纸,跪在皇帝、大臣或者官员车驾,轿子所经过的路上,拦驾喊冤,希望能够除恶扶善,平反昭雪。这种喊冤方式成功率很低,往往是越级上告。法律规定百姓可以拦轿喊冤,同时又规定不允许越级上告。拦轿喊冤一律先按“冲突仪仗罪”责打数十大板,对于越级上告或不实者更是加重处罚。拦轿喊冤成功姑且不说挨板子,拦轿成功的希望很渺茫。那些高级官员和皇帝出行,仪仗队规模庞大,有很多卫兵和差役,一般喊冤者未到官轿前,早被差役拦截,根本见不到官员和皇帝的面。
    大多官员反感百姓拦轿喊冤。喊冤者一般是越级上告,往往是冤情重大,非常棘手的案件,还会涉及到很多官员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差役更是反感百姓拦轿喊冤,会极力拦阻喊冤者。差役俸禄很低,那他们怎么生活呢?有很多灰色收入,不详细举例了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灰色收入,就是下级官员会给上级官员的差役们送钱,目的之一就是希望他们组织拦轿喊冤者。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,差役们所以阻止喊冤者很积极。
         

    三是临刑喊冤,即所谓的刀下留人。一般是指被执行死刑的人在临刑时喊冤,以求监斩官明查申冤。但这种喊冤,在君主专制社会,这种情况大多不被监斩官所理会。君主专制社会喊冤制度的实质只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。当然,如果能遇上包拯或者海瑞这样的清官,确实也能平反一些冤案,但这样的几率实在是少之又少。
    一个被押到刑场即将执行的死囚犯,之前要经过很多道程序。以清朝为例,比如,一个县令判处一个嫌疑犯死刑,当然县令是没有权利判处一个人死刑的,他只是提出量刑建议,需要逐级上报核准,先要报到府衙,知府再呈报给按察使,再上报到督抚、刑部,最后皇帝画圈批准。这要涉及到大大小小多少官员,一旦翻案,这些官员轻则降级、丢掉乌纱帽,重则会被流放。如果想翻案,势必会遭到这些官员的极力阻扰和打击,一张大网会让主持正义者窒息,翻案难比登天。


来源: 古代喊冤的几种方式

王向东,常用网名随其自然,山西太原人。在论坛摸爬滚打多年,早生倦意。最近两年,喜欢上骑车户外活动,每次出行都写一篇游记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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