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亲亲相隐制度
亲亲相隐制度是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。亲亲相隐就是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,不告发和不作证。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。 亲亲相隐主要是指长辈和晚辈的直系亲属之间,比如父母和子女、爷孙之间、夫妻之间、兄弟姐妹之间等等。亲属关系越紧密,相互隐瞒处罚的越轻。 亲亲相隐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主张。孔子在《论语·子路》里曾提出,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”。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时期,亲亲相隐原则得到进一步确认。 在秦朝,鼓励告奸,亲属之间也不能相互隐瞒。同时也规定:诬告他人将受到重罚。 诬告者等同于“诬告的罪名”。比如,诬告他人杀人,诬告者等同于犯杀人罪,诬告者将会被处死。这种处罚相当严厉。当代,也有“诬陷罪”,但处罚极轻。 到了唐朝,《唐律疏议》对亲亲相隐原则作了更具体的规定。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:一类是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,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。 亲亲相隐对于尊卑老幼有所区别。父为尊、子为卑;夫为尊、妻为卑等等。以卑犯尊将受到处罚。比如,父亲犯罪,儿子当然可以隐瞒;如果儿子告发老子犯罪,儿子会受到处罚,因为这属于不孝。相反,儿子犯罪,父亲当然可以隐瞒;如果父亲告发儿子犯罪,父亲不会受到处罚,因为这属于大义灭亲。也就是说父亲可以告发儿子,儿子不能告发父亲;丈夫可以告发妻子,但妻子不能告发丈夫。这就是尊卑有别。 亲亲相隐制度有利有弊,在此不做评论。当代法律基本抛弃了“亲亲相隐”原则,在有些国家对“亲亲相隐”原则还有适当保留。例如英美法中,夫妻享有拒绝透露和制止他人透露只有夫妻之间知道的情报和信息。不能强迫夫妻对其配偶做不利的陈述。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刑法典规定,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享有拒绝作不利亲人的陈述,窝藏得以减刑或免受刑罚。晚上好,先坐沙发。 梦幻 发表于 2018-12-22 22:26
晚上好,先坐沙发。
好多天手机无法QQ登录论坛了,现在能够QQ登录了。一会退出论坛,再试一次。 随其自然 发表于 2018-12-22 22:31
好多天手机无法QQ登录论坛了,现在能够QQ登录了。一会退出论坛,再试一次。 ...
:)我每天输入密码多次 梦幻 发表于 2018-12-23 19:18
我每天输入密码多次
密码我都忘了,更喜欢QQ登录。 随其自然 发表于 2018-12-24 11:53
密码我都忘了,更喜欢QQ登录。
扣扣登录可以直接发吗? 梦幻 发表于 2018-12-26 11:48
扣扣登录可以直接发吗?
可以,我就是QQ登录网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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