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雪 发表于 2023-12-26 13:01:11

天桥下的阴魂

天桥下的阴魂


文/飞雪

接上节

光娃死的当天,只有小红和她老公在现场。杰娃和梅梅都在外地打工。老母亲在乡下以泪洗面。小红也给他县城的老表——智儿打了电话,叫他马上来现场。同时,小红在电话上也多方咨询相关政策,赔偿金额的大小,做到心中有数。这边小红老公与工地负责人尹某在协商。时间一分分过去。很快已到傍晚,辖区派出所也在催促尽快将人弄走。我们急得不知所措。事没处理好,弄走如何来谈?这时小红的手机响了,一阵通话后,派出所没再问。智儿、小红、小红的老公集体与工地方协商,希望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。最后尹某说没得钱,只拿贰万。我们很气愤:人死了只值贰万吗?反复周旋,没得进展。这时已是晚上八点。夏末的风带来丝丝凉意,令人不觉打了几个寒战。阴暗的路灯发出微弱的光,一切都模糊起来。

智儿向尹某说,人死在你们工地上,在工作时间,工作地点。你们想赖,那是说不过去的。尹某只是工地负责的,说话算数的还是后面的老板。只见他在人少的地方打了很多电话。最后走过来说,我们老板确实没得钱,说拿五万。这好象是菜市场,在讨价还价。

看来协商不成。光娃也不可能一直躺在那里。所以双方同意运到殡仪馆。协商也好,打官司也罢。总得有个说法。给死者方一个交待。

9月22日,小红与智儿一起找了当地的住建局。住建局说:由于这个工地是停了工的,不在他们受理的范围。他叫我们去找业主方XX协调办(协调办是辖区办事处一个下属机构),而且把负责人吴某的电话也告知了我们。找到了吴某,吴某很客气。问我们有什么诉求?小红说:死在工地上,该怎么赔就怎么赔,有个工伤条例。有理有据,合理合法。吴某的天平也偏向了工地方说道:工地是停了工的,听说他愿意住到那个地方。这下把智儿惹毛了,怒吼道:当天12点多就放行了车辆的,说明他在工作,即使工地停工,只要没清场,都视为工伤。吴某的神色有些难看,陪着笑脸说:我们只是协调,到底怎么处理?还需你们双方坐下来协商。

9月24日,杰娃和梅梅回来了。9月26日,协调办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第一次调解,长达四个小时。工地方还是尹某出面。时间消磨了,人也到场了。尹某还是只出五万。调解失败。

接下来就是长达八天的国庆。国庆前是否能解决?工地方又使何招?请看下文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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